【叶王】晚来天欲雪

 @桑城 说好的叶王武侠向......从来没写过武侠也没怎么看过.....太渣请轻拍......。(士下坐




 




漠北边陲的小市镇里来了个旅人。




他牵着一匹老马,肩上扛着一把奇形怪状的钢骨伞,一路穿越大漠自中原而来。




镇上的人也毫不稀奇。这地不知怎的,明明是穷山恶水的面相,倒是偏偏和那秦淮河上的戏子一样勾人。再加上前些年七国纷争碾轧,这儿最不缺的就是沦落天涯的歌女,身负血海深仇的孤子,只落得布衣蔬食的落魄纨绔,和肩上沉甸甸扛着几百条人命的江洋大盗。




用镇上说书人的话来说,就是随便抖落抖落那些人身上的包袱,都能叮铃咣啷掉出一大堆故事来。




都是传奇。




夹在这些人之间,那迟来的旅人有些发灰。




他的眉是眉,眼是眼,都生的端正。但组合起来,却显得流于平淡,谁人一见,都会觉得此人太散漫,云淡风轻,正如世人说的,怕的就是看破红尘。




不过那双眼睛唬人,锐,带弯钩,还时不时流过一道光,亮得可怕。




至于年龄,却不好说,二十,三十,四十,都可能,又觉得哪个年纪都差了点东西。




他就这么风尘仆仆地穿越了大漠。




牵着的那匹老马,只是时不时的打个响鼻,才不至于让别人把它和周遭雾蒙蒙的景混在一起。




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手气好到出奇,在来到这儿的第一次留下来歇脚的时候,随手就把酒馆里赌鬼醉汉们手头的银钱赢了个一干二净。




幸而这里民风淳朴,醉汉们非但没有讹钱,反而哈哈大笑着留他下来吃酒。




旅者也是毫不客气,直直的坐下来,倒像是在自家宴上一样。




当被人问道他从何处来,又该当到何处去之时,他道,“咳,我该当是从该来处来,但却不知该处去在哪。”




说罢,他顿了顿,回头看了眼透着点血红的天幕,此番是近黄昏了。




“不过,今下看来,就留在此地也并非不可。”他喃喃道。




一语成籖,旅人就在此留下了,和他那匹老马。




他说他叫叶修,算是半个京师人,但早些年流离在外,倒是沾染了不少南方人的脾性。其他的却是只字不提,不过住在这里的人早就习惯了秘密。




有好事者听叶修的步伐里隐隐透出一股沉稳之气,怕是习武之人。但肖不得几日,这些个流言蜚语也就平息了。人们有更多轶事值得在茶余饭后扯皮。




这市镇不会因他溅起半点波澜,或者说,这市镇不会因任何人溅起波澜。




这个名叫叶修的说他这个人生来就图个清静,自己在离镇子两里多地的沙洲寻了个住处,平日里就住在那里。偶尔赶上集会才会到镇上来晃晃荡荡,打一壶酒,和商贩混个脸熟。




他喜欢和人闲聊,而茶博士和那些白日里就爱蹲在凳上嗑瓜子的人也挺待见他。叶修为人,虽然初见不免觉得口吻轻贱些,后来逐渐习惯却也发现说话也颇风趣,加上之前走南闯北的闯荡岁月,肚囊里不缺上佳的演义。




叶修有时候也跟着他们听一耳朵评书,听那些古籍里扒出来的段子,听前些年的战乱,听传说中的五圣。每次听说书人用扇骨猛拍手心,讲类似轮回郡王百里之外神箭正中敌将右眼之类的故事时,他总是心不在焉,伸手抓瓜子的身影夹在神情激昂的人群之间不怎么搭调。




“要我说啊,”叶修呸一声吐掉瓜子皮,“这五圣一个个也非精非怪,这肉体凡胎怎个从百里之外看到人一目?这故事啊,也不能太假。”




“不过,要是王杰希的右眼还有可能。”




说书人听了就不乐意了。




“诶这位兄弟,这你是不懂了。我有一妻弟,当年跟在嘉世军中走南闯北,就说斗神,那位大人持矛立于马上可是真的如天神下凡一般,据他说,他可是看到了龙的,亲眼!懂吗?!亲眼!!”




“行了行了,说你的书吧,省的待会大家没听爽不给你油水钱、”叶修不耐烦地掏出他那翡翠嘴乌木杆儿的烟袋锅,嗤一声点上,吞下去再吹出来,悠然自得。




倒是气急败坏的说书人引来一阵哄笑。




 




而叶修到这儿的第二月发生了起变故。




那天也是和往常一样,正值入秋,七月流火,晌午时分,暖乎乎的太阳晒得所有人都昏昏欲睡。




街上忽听一声嘹亮的马嘶,嘈杂纷乱的马蹄声和马倌的尖叫随后而至。




马惊了!




这塞上的马都是天选良驹,脾气又烈。被这惊马伤到,动辄伤筋断骨,丢了性命都不甚稀奇。




行人急忙躲闪,却见纷乱嘈杂之中一个男童如木雕泥塑立在路中。




他是镇上大户的独生子,但可惜生下来头三个月就生了场大病,病后就变得痴痴傻傻。




家丁一时忙乱竟看丢了他,再回头却发现他正站在路中央,而顷刻间那匹惊马距离他不过咫尺,双蹄腾空,却是下一秒就要落在男童身上。




又是一条人命!




风驰电掣间,竟是有一道青蓝身影向马蹄下卷去,溅起的尘土纷纷扬扬遮盖了旁人视线,待到疾风散去,却见叶修趴伏在地上,是他在马蹄踏在男童之前把他扑倒了。




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,可叶修倒是狼狈的狠,额角擦破了一块儿,衣襟满是尘土,不过眼睛依旧是亮的骇人。




叶修俯下身,把男童揪着衣襟拽起来,上下打量了一下,瞧见没有外伤,就把他丢回泫然欲泣的家丁怀里,随即拨开人群,转身就回到茶棚里,继续喝他那杯还未凉透的茶。




但这事儿终归在镇上是大事儿,不多时,那大户人家就寻来了。细细一打听,叶修倒乐了,别说,惊马竟不偏不倚地正是那家的。




那家的主人一赶来就一面忙不迭的给叶修道谢,一面允诺重金相赠。




“诶诶,先别介,”叶修吹吹茶末,“这就显得我似乎是为财了,我叶某人可当不起这万贯家财,不怎么,这事儿万一搞大了麻烦不就来了?俗话说的好哇,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。”




“那.....该怎么答谢大侠呢?”身宽体胖的男人不安地搓了搓手。




叶修摸摸下巴道,“这两天也游手好闲惯了,要不然给我寻个闲职吧。”




他的运气也是真好。




那男人忙不迭地表示,镇外就是他家牧场,这两天正寻一个看守,若是大侠不嫌弃...




叶修愣住,他本意就是为了糊弄过去,却不想正好歪打误撞。




不过,好像也不坏,他想。




就这样,事儿谈妥了之后,第二天,他就收拾收拾东西搬了家。




东西不多,还是和来时一样,一个包裹往老马背上一放,晃晃荡荡地走,伞上挂着酒葫芦,走路的时候撞着伞尖那半截琉璃,叮当作响。




有点好听。




值得一提的是,那孩子依旧是受了惊吓,回家之后发起高烧,在半梦半醒的酣睡中,一直惊叫着见到了龙。




不过,只是谁人都不把一个痴儿的妄语当真罢了。




往后的日子白驹过隙,叶修时不时的到牧场上去晃一圈,望望远山和淡色的天。心里估算着时日。怕是该来了,他想。




北方的冬天来得早,未到十一月,天就轰隆隆地阴下来,十一月则开始飘雪。




他又是到市镇上采买,不过这回离得远了,他还是牵上了那匹老马。




到了酒肆,老板娘轻车熟路地替他满上,叶修的酒量蛮小,他说他也不喜欢喝醉的感觉,所以这么个小葫芦刚好。




可是今天不一样。




叶修看了看,道,“诶,老板娘啊,再拿个大葫芦,装满。”




“唷,”穿红衣的女人笑骂道,“今儿个是转性了?还是太过寂寞想醉一场?”




叶修也笑道,“有朋友要来。”




女人眨眨眼,这动作她做来自有独到的娇憨天真。




“朋友?又是哪位大侠?”




“哪有那么多俠......而且我只是有预感,还不知道是谁来,”他顿了顿,“只希望是我所念的人吧。”




女人叹了口气,“你呀....”说着,她咣地一声把葫芦掼在桌上,“给钱!”这话倒是说的中气十足。




叶修站起来,依旧用伞尖穿过葫芦尖,在女人白皙的掌心撒下半把碎银钱。




然后他推开门,门外卷起一阵寒风。叶修他该怎么来的,又该怎么走了。




 




入夜。




太阳刚刚落下,不多时,就飘起雪来。




他当年最北到过的地方不过老家前朝王都,此后半辈子都在南方漂泊,本以为记忆中京城的大雪已是盛景,现在看来,也不过尔尔。




所有的温度和动静都被雪吞了个一干二净。




门外很静,很冷。




静的像剑意,冷的像人心。




炉子下有烧红的炭火煨着,酒壶口噗噗喷出汽来。叶修平伸开手,炉火映着他的皮肤也是红彤彤的。




不知怎的,他的耳畔响起清晰的梆子声,在这漠北的雪夜,竟响起和家乡别无二致的巡夜梆子声来。




一声,两声。




响脆的让人心尖发颤。




照例说非常理之物应为不详,但叶修却平静的狠。三声,四声,他静坐着把这记忆里的声音听完。




最后一丝的余韵还没从他耳朵里抽出来,就听见木板门干涩的吱呀声。




他来了。




叶修笑道,“还真是准时啊。”




想着谁,几点想,那人就在这个时候来了。




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。




是有故人踏雪来。




这不,故人就真来了。




 




来人裹着一件半旧的银鼠袍子,头上戴着精钢斗笠,他摘下来,把上面松糕一样厚的雪抖落在门外的雪地上。




然后他抬起眼,“叶修。”语气平直。




“王杰希。”叶修的笑和眼神里透着点狡黠。




微草坐地遍知天下事。




他倒有点高兴的,这时间和他估摸的差不离。




说明他脑子还没有完全锈光。




叶修招呼王杰希坐下,又掏出烟管儿,在炭火上晃了下,青的烟气就呼呼向外冒。




王杰希酒量很大,他也是知道的。




他曾见过王杰希被人叽叽喳喳地叫去拼酒。王杰希让他,自己持大盅。结果一百杯之后,对方早已醉得不知今夕何夕,王杰希却依旧背脊挺直,继续痛饮两百杯,眼神清澈如昨。




叶修吧嗒吧嗒抽着烟,看着对面王杰希一人独酌。




酒不纯,酒具也糙,哪样都不该拿出来招待北境未来的王。




但他还真就这么干了,王杰希也就这么受用。




他喝的极慢,手腕端的七平八稳,透出点儿迂腐劲儿来,让叶修瞧着好笑。




到了第一百杯,王杰希停了下来,扣下小盅。




“喝够了?”叶修噙着烟嘴儿道。




王杰希点点头,从衣兜里摸出个明黄色小包,放在叶修眼前。




叶修没有碰。




他喜欢聪明人。




和聪明人说话就好像是和自己的影子说话一样,顺畅爽快,既然彼此都心知肚明,反倒可以一并敞亮亮。




而王杰希就是这么一个聪明人。




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,当年就是他亲手把它从枯井里捞出来的,那重量和质感一辈子都不会忘。




“喂,大眼儿啊....民心在你,众望所归也是你。”他道,“北境是你一手打下来的江山,你就不怕我没那个本事服众,被暴民暗杀了不成?”




“或许你没有,”王杰希垂下眼,淡淡道,“但是叶家可以。”




“我的大本营是在江南。”




“那里不姓叶,姓苏。”




“你这一出岂不是负了天下人?”




王杰希不接下茬,视线轻飘飘地略过了叶修,落在他身后挂着的那把伞上。




这伞,他王杰希是认得的。




伞尖挂着的通透的碎琉璃,他也是认得的。




虽然被擦拭的干净,但王杰希可以看到上面的血,绛的,黑的,有些来自二十年前,有些不过一年之数。




谁人的血都有,淅淅沥沥的,结成硬块儿的,似乎手一抹就能蹭下一把铁锈样的粉末来。




王杰希又无端地想到了另一把来,另一把曾经属于叶修的战矛,上面的血渍恐是只多不少罢。




红艳艳泡满了罡气,插在地上就能从杆儿上淌下血和脂膏。




“会在意这么多,简直是不像你了。”




叶修嗤笑一声,“我是没料想过这辈子还能被你这么说,”烟杆儿在他指间转了个花儿,“不怎么,就是我们都不是小鬼的年纪了。”




他接着道,“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真就是个小鬼呐,那会儿我还没有离家吧,你也刚及幼学?”




话题忽的被扯远了。




在王杰希的印象里,那时候叶修还是天字第一号纨绔,终日斗鸡走马,倒成了皇城贵胄的头号笑柄,幸而叶家是双生子,故天下人鲜有知叶修其人的。




之后,就是那场称得上是惊天动地的叛逃,他倒是紧跟着命运向了南,跟着命运碰上了苏家兄妹。




王杰希时常想,若是当年叶修并无叛逃到南方,那现在该当是如何。




但后来,他又恍然大悟,那结局大概也并无不同。




叶修和他不一样,那些个他王杰希眼里重若千斤的担子之于叶修而言,不过是云烟。他要是真的想做什么事,纵使天壑,也是拦不住的。




他这个人,活的太过洒脱,太过纯粹。




上天就是给了叶修金戈铁马,明月大江,拉将出来就是一场戏。不求台下是否有人驻足,只求这场戏演的畅快淋漓,今生无悔。




叶修不应该在这儿,这里不称他。




称他的应该是玉盘夜光杯,席间必有南疆最艳丽水舞者的剑舞,跳跃翻转之间就是半场醉梦。这个人就是这样,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散不淡的贵气。




五花马,千金裘。




他大概是生来该当做王的。




“雪快停了罢。”叶修忽然没头没脑地道。




王杰希侧耳倾听,发现不知何时,门外簌簌的飞雪声竟是小了大半。




“出去走走?”




虽然叶修此番话是问王杰希,但是里面却隐隐透出不容疑的味道。




王杰希不做声,伸手去拿自己的斗笠,被叶修伸手拦住了。




只见叶修走上前,把墙上的钢骨伞拿下。




“用这个。”




他推开门,撑开伞遮在头顶,雪光涌在伞面上竟像是流水和月色一般。




王杰希跟着出去道,“此应是你故友遗物,怎么.....”




叶修大笑一声,打断王杰希的话,“你说他啊,若是此番他还活着,反倒骂你一通。不用这伞,改去买把油纸的,还会指责你无端折损的银钱。”




“若是你此生做不成英雄,该当是天下头一号疯子”




叶修笑,“疯子啊,这话当年倒是也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这么对我说过。”




王杰希一皱眉,片刻之后又点点头。




“我想我知道是谁了。”




王杰希抬起眼,只见天竟是逐渐晴了,星光远远的从那一头透过来,和月光一道,淌在雪上像流银。




巍峨的山岳拱伏在地上,环抱着绿洲。衬着叶修的孤屋显出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来。




雪夜太静了,静到人的骨子里,似乎血流和心跳都懒懒地停止。




“倒是妙处。”




“那是!”叶修赞道,“我的品味。”




“那....这就是你自己挑的终老的地方么?”




他闻言转过头,看到王杰希立在雪里,目光低垂,眼睫像豆娘的翅膀莹莹发光。不禁暗地里在心里笑道,王杰希倒真是翩翩佳公子。




“咳,大眼儿,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固执了?你也何曾见我改变过心意?”




“没错,”王杰希抬起眼来,那眼神分明就是锐利得直搲人的心底!




他接着道,“那我只能独辟蹊径了。”




话音还未坠地,王杰希骤然出手!速度如风驰电掣,若是常人,怕是尚未意识就人头落地。




好快!叶修暗暗心惊,王杰希的身手竟是较上回见到他更有长足长进,在他这个境界能再有突破是难上加难,而王杰希从来都不负五圣之名。




只是,于叶修也不过尔尔。




他只是先一惊,随后却又泛出笑来。




“这才对啊!”他大喊一声,“想让我回心转意就堂堂正正的打败我,这离你的故土和子民很远!!”




只见叶修像是无意挥动手中的千机伞一般,钢骨轻描淡写地同王杰希的灭绝星辰相撞,两神兵却是之间爆出风雷鸣动之声。




一招不成,王杰希一怔,手下的动作却是不停。




他格开叶修手中的伞,却是变招,从另一个刁钻古怪的角度攻来。




他的武功向来以奇诡著称。




往后的史书是这样评价他的,“王杰希者,领五圣之名,其宗法神鬼莫测,变化万千,纵有通天之力尚不能窥其秘。”




叶修向后一退,避开锋芒,右手疾如雷电,扭转伞柄,这把由苏姓旧友铸造的奇伞竟是活生生长出一截,倒成了真银的战矛了。




王杰希一惊,急忙回防,硬是生生吃下了叶修的雷霆一击。




不过一次吐息的功夫。




只见须臾之间,斗气相撞发出虎啸龙吟之声,以两人为圆,烈颪像鞭抽打着地上的雪沫击向空中,倒正应了那句乱琼碎玉之说。




一时间,亘古不变的塞外天地皆因二人相争而震鸣。




但终究是叶修罡气更胜一筹。




待到第两百个回合,王杰希亦渐露疲态。




不为何,叶修的路数端的是大开大阖之势,锐利刚猛势不可挡。王杰希破不了他的招式平衡,自然被迫生生吃下每一击。




虽然旁人观之为均势,若是所有动作皆在对方掌握,所有意图皆如对方所想,落败无非时间之数。




只见叶修攻势凌厉之极,王杰希一时露了个破绽。




不好!他暗想。叶修的战矛已穿透干燥寒冷的空气向他左肩袭来,已是无法再避。




但王杰希转念,举手之间竟是放弃回防,也直直向叶修攻去,好一场豪赌!




被暴风卷起的雪纷纷扬扬的落在两人肩头,一枚晶莹圆亮的雪花飘飘荡荡恰落在叶修的矛尖上,正距离王杰希的心口不过一指之宽。




“叶修,一称叶秋者,所向披靡,战无不胜。”




纵横二十余年,未尝一败。




“我输了。”




叶修不回答,他收起千机,却是向前,一步一步,将脖颈暴露在灭绝星辰的刃尖前。




王杰希道,“这就是你的回答么?”声音里是遮不住的颤抖。




“我的回答,你不是早就清楚了么?”




话音未落,东方既白。




已是黎明了。




“我们这帮子人啊,该死的死,该走的走,最后剩下来的也就不提当年勇。”叶修叹息一声,“够了,至少我是够了,没有什么可后悔的。”




“回去吧,回你该回的地方去,你应是还有未尽之事。和我比,那活计怕是更适合你罢。你,和你的微草,已经经了太多的苦难,该是让你们享受和平的时日了。”




“我已经负了太多人,却是不想再负你了。”




他转过身,摆摆手,撑开伞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。




却是再也没有回头。




王杰希长叹一声,他知道也是该走了。




他顺着来时的路下山,却是还未骑行出半里,忽听身后传来熟悉的鸣动。他抬起下巴往回看,却见刚刚的山坳上溅起百丈高的红光。




是龙。




整个山谷都因啸啸龙吟而发出震动的半是低沉半是高亢的和声来。




霎时间,所有的苦闷和不解都从王杰希的身体里冲走了,一阵纯粹清亮的喜悦像清泉般从雪山顶上向下涌,滴滴答答流进四肢百骸。




无论在何处,龙依旧是龙。




他转过身,快马扬鞭,头也不回地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赴去。




而身后的积雪被朝阳染成了浅粉和水红色,和朝霞一样,倒也和王杰希他胯下的桃花马一样了。






将来如果比较闲……可能会搞其他cp的姊妹篇,应该是叶黄,修伞之类的吧……就这样……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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